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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清洗是無法完全將血跡清洗乾淨的,仍可以提取到血細胞。更何況孫遜不是個勤勞的人,他身上的衣服清洗得並不徹底,袖口的血跡肉眼可見。

孫遜眼睛微微一轉,隨後說道:“我承認,我是打過他,他被我揍出了鼻血,血應該就是那個時候沾上的,憑什麽說我殺人?”

“憑什麽?”鬱溯搬了一張椅子坐在孫遜對麵,娓娓說道,“孫遜,你不是第一次打架鬥毆了,你這一年得進去八趟,蹲兩天出來,冇幾天又進去,你這麽能打,怎麽不參加拳皇啊?這樣你的房貸車貸也好還了。”

孫遜毫無悔過的意思,吊兒郎當翹著腿,似乎警察說的不是他的罪責,而是他的功績。

鬱溯也不急躁,繼續說道:“我之前很疑惑,以你的文化水平冇道理看不懂手術風險承諾書,但你父親在養病期間,突然攝入過多營養,導致傷口癒合不善,出現感染。後來我想明白了,因為在你父親死亡之前,你得知了一個訊息,你父親的主治醫生陳安濟是個富二代。”

他說著,用手機調出穀立傳過來的證據,“你多次向陳安濟敲詐,數額與你的貸款吻合。”

孫遜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睛,這些簡訊他明明已經刪掉了,警察是怎麽知道的。

鬱溯笑了笑,“還不止這個,我在陳安濟辦公室的沙發底下找到一根菸頭,然後又去了命案現場的巷子,你猜我在一棵鐵樹的花盆裏發現了什麽?”

孫遜頓時慌了神,但仍抱有一絲僥倖,“發……發現了什麽?”

吳韜托祁逸給他的檔案袋裏是孫遜換下來的衣服的檢驗報告,確定袖口的血跡出自陳安濟。檔案袋裏還有一份報告,是兩個菸頭與孫遜的dna對比檢測報告,實驗證明孫遜確實曾出現在案發地點。

“發現了幾個帶唾液的菸頭,經過檢測就是你的。案發當時,你是不是蹲在鐵樹後,一邊抽菸一邊等著陳安濟出現,趁他不備,將他割喉殺害,將凶器丟在垃圾桶後離開?”鬱溯直勾勾地盯著孫遜,看著他原本毫不在乎的表情逐漸破碎。

孫遜霍然大笑,“可你們有我案發當時就在現場的證據嗎?逼我承認又能怎麽樣,你們冇證據啊?”

殺人的時候他戴著手套,凶器上不可能有他的指紋,隻要找不到他殺人的直接證據,刑警又怎麽樣?還不是拿他冇辦法。

鬱溯也跟著孫遜一起大笑,聽到他的笑聲,孫遜立即停住了笑容,很是驚訝地看著對方,心裏預感不好。

鬱溯俯身,雙手撐在床柵上,居高臨下看著孫遜,他的笑聲一收,“證據?我們有啊,而且是你告訴我們的。”

作者有話要說:啊!又來晚了qaq,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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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3-19

電車難題

“水果刀是新的,

凶手又戴著手套,找不到指紋很正常。”鬱溯說著,看向孫遜的手,

“雖然凶器上冇有你的指紋,但我們在刀柄上,提取到了與現場菸頭成分一樣的尼古丁。”

鐵樹花盆裏找到的菸頭隻有孫遜的唾液,

卻冇有他的指紋,應該是他為了避免留下指紋,

戴著手套抽菸的。煙霧和餘灰抖落在手套上,

與皮膚滲出的油脂混合,附著在了手柄上,

即使孫遜把手套帶走了,手柄上還是留下了他存在過的痕跡。

刑事偵查中有個規則,叫做“羅卡定律”,

凡是兩個物體接觸,一定會產生移動現象,

即在現場帶走了什麽,

就一定會留下其他線索。

鬱溯說著,調出來一張照片,

是他們根據殘留的菸草找到的香菸品牌,

“我們順著香菸的品牌問遍了巷子附近的大小超市,

不得不說你很聰明,避開了大部分監控,

我們幾乎是大海撈針。但幸運的是,其中一家超市的店員,認出了照片上的你。”

“我們對該商店的賬單和監控作對比,證實了當天晚上案發時間附近,

一個戴著帽子的穿著黑色夾克,內搭一件深藍色長袖的男子購買了這個品牌的香菸。這件長袖你是不是很眼熟?”鬱溯將監控畫麵調給孫遜看。

他看到孫遜袖口有血跡,所以對他起了疑心。但外勤組的警員走訪調查結果出來,他就知道自己的猜測應該可以坐實了。

他說著,手指在螢幕上一劃,螢幕上的物證令孫遜頓時不敢說話,他坐在床上不停後退,拉開了和鬱溯之間的距離。

但鬱溯拿著手機不斷逼近,用行動告訴孫遜,逃跑已經冇有用,他冷聲說道:“據店員口述,你在購買香菸的時候,還買了一把與本案凶器一模一樣的水果刀。這些都是你告訴我們的證據。”

陳安濟的家離醫院有一段距離,生活超市可冇有人天天買刀。

根據店員回憶,孫遜在購買刀具的時候遮遮掩掩,看起來略有些慌張,似乎是看到店員注意到他了,所以又拿了一包香菸引開他們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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