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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懷月在車上睡了一會,精神緩過來了許多,披了一件風衣,但早上的風還是有些冷,吹得他臉頰更是蒼白。

司機見自家少爺晚上冇睡好覺很是心疼,柔聲詢問道:“少爺,我在這兒等您,還是……”

林懷月攏了攏衣領,回道:“應該冇這麽早結束,劉叔您先回吧!”

司機點了點頭,意味深長地看了一眼鬱溯和他身後的警局,並未多說什麽,回到了車上。他駕車開走,在等待第一個紅綠燈的時候,他撥通了一個號碼,電話那頭接通後,他恭敬地說道:“老爺,林少爺加入專案組做顧問了,您看……”

電話那頭傳來中年男聲,隻聽對方悶聲說了一句:“難道還是躲不過嗎?”

對方歎了一聲,不再說什麽,掛斷了電話。

不隻是祁逸,專案組的每個人看見鬱溯和林懷月並肩進門都表示了極大的不置信。

“哇,隊長太厲害了,和林先生吵了這麽多次,還以為他倆老死不相往來了。現在居然把人拐進專案組了!”江渺渺剛從人群中探出頭,就被人捂住了嘴。

祁逸低聲提醒小姑娘:“下次你說鬱隊閒話的時離我遠點,免得他誤傷到我。”

“鬱溯那麽桀驁不馴,現在死盯著一個人不放,我覺得還是林懷月厲害點。”沈傲站在一旁突然出聲,滿眼欣賞地看著進門的兩人。

“……”祁逸滿臉苦笑,心裏安慰自己,冇事,沈師姐帶上一個江渺渺,應該能和鬱溯打個平手,他不管了!

見鬱溯遞來一個眼神,祁逸立即會意,調整狀態看了一眼時間,辦公室的人說道:“半小時後會議室開會!”

第11章

1-11

梁健

鬱溯把林懷月帶進會議室後便離開,林懷月覺得坐著也是無聊,在會議室裏看到一塊白板,上麵大致寫了四名死者的身份資訊。

“第一名死者方康,男,36歲,物流公司貨遞員,最後看見方康的人是他的同事,稱方康每週五下午都會請假半天,所以最後看見方康已經是在九天以前。”

“法醫推測死亡時間不少於八天不超過十天,所以死者死亡縮短至八至九天。”剛纔離開的鬱溯重新返回,說話間給林懷月遞了一杯水。

林懷月知道鬱溯暫時不接受過燙的溫度,但手心抱著這杯微熱的水,確實讓他暖和了一點,他看著板子上的名字,詢問道:“具體死因呢?”

鬱溯簡單概括了一遍,“方康死於刺傷導致腎臟破裂和失血過多,死後於悅笙酒店倉庫被割去頭顱,用麪粉代替頭顱部分。而經檢驗,和你們酒店後廚使用的是同一種。”

林懷月應了一聲,這件事在他的意料之中,他看著寫字板喃喃自語,隨後拔出記號筆在第一案做了標記:“麪粉、倉庫、五馬分屍、頭部。”

鬱溯見林懷月做好記號,緊接著說道:“第二名死者黃樂,男,23歲,小混混,道上管他叫黃毛。黃樂這幾天失蹤,他那些狐朋狗友以為他逃賭債去了,冇放在心上,並不知道他已經死亡這件事。法醫推斷死亡時間在5天左右,和黃樂朋友的口供對得上。”

死亡原因都已經寫在板子上,林懷月大致看了一遍,發現死者是他被半埋在公園花圃裏,凶手用麪粉代替死者雙手。於是他同樣用記號筆標記了:“麪粉、半埋在土裏、雙臂。”

想是找到了默契一樣,鬱溯接著就提到了第三名死者,“死者馮福,男,42歲,社區街道清理工,死亡時間是三天,凶手利用工具砍掉了死者的雙手雙腳與頭部,扔在垃圾桶裏,帶走了死者的身體。”

林懷月在“麪粉、丟在垃圾桶、身體”上也做了記號。

“還不止。”路辭說著,走進了會議室,將一疊報告放在了會議桌上,敲了敲寫著第三名死者身份資訊的白板說道,“凶手送來的那一箱殘肢裏,第三名死者的身體是冇有內臟的,被掏得一乾二淨。”

“屍檢報告出來了?”鬱溯見路辭出現,伸手拿起桌上的報告翻看。

隻見報告上寫著第三名男子馮福的軀體腹部有一條長達四十厘米的豎向切口,軀體僅剩空殼,內臟全被掏空,臟器頂端有扯拽痕跡,應當是凶手拽出內臟後再進行切除,排除器官販賣的可能。

“手法拙劣,排除熟手。”鬱溯仔細看了貼在後麵的照片,有幾張是用力摘除導致臟器破裂流出的臟內液體照片。

“林先生,你說……”鬱溯說著,轉頭看向林懷月,隻見他一直盯著寫字板,刻意不看著他,於是意會地偷笑一聲,將手裏的報告放在一邊,對林懷月說道,“你看凶手刻意摘除死者內臟有什麽用意?”

林懷月眼簾微垂,纖長的睫毛微微顫抖,聽到鬱溯的聲音,轉頭看向他,說了兩個字:“仇恨。”

人的行為由動機支配,而動機是由人的需要引起的,冇有需要不可能產生動機。而有需要產生,還要有誘因條件。

簡單來說,罪犯殺人的原因一是自我需要和**的內在條件,二是外界的誘惑和刺激。

此案中的罪犯連環作案,目的性已經很明顯了,他是衝著這四名死者生前接觸過或者販賣毒品產生的動機,可見毒品的出現觸及到了他的利益,所以他才把矛盾點應到了死者身上。

凶手刻意用狀若毒品的麪粉代替四名死者的頭部、四肢、軀體,就是想告訴警方,這些人從事販毒,而隻有被取走頭部的死者方康被寫上了“我有罪”三個字,顯然凶手對這些人是格外痛恨的,他就是希望這件事被鬨大,讓警方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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